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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升本法学之商法学(四)

发起人
 
发起人的概念与责任

(一)概念:发起人是指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

(二)发起人责任的分类
发起人的法律责任可以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三种类型。
发起人责任,既包括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责任,也包括公司依法成立时发起人对公司和第三人承担的责任,还包括公司成立无效时发起人承担的责任。
在公司已成立(即设立完毕)时、不成立时和成立无效时,发起人责任的内容是不同的。如果公司未能依法成立,发起人就发起行为所产生的民事义务,对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如公司合法成立,而发起行为的正当性经过公司创立大会确认,发起人行为则视为公司本身的行为,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公司承受,但如果发起人的行为造成公司损害,发起人也应该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成立无效,发起人要对公司无力承担的责任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三)公司法对发起人责任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3.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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