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专升本法学之婚姻家庭法(一)
- 发布时间:2020-09-29 08: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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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专升本,法学
概述
婚姻家庭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一)概念:
婚姻家庭法,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调整对象△:婚姻与家庭关系。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是婚姻家庭法的首项原则,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我国《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烟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并且《侵权责任法》将婚姻自主权作为该法所保护的民事权益之一。
2. 一夫一妻原则。
一夫一妻原则的基本要求是: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配偶。
《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为无效婚姻;因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 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不因性别差异而受到影响。
《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我国《婚姻法》中所规定的权利,男方享有,女方也享有;所规定的义务男方承担,女方也承担。
4.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是指对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等。
5. 计划生育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