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事实引起,经民法规范调整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它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特征:
(1)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5)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
3、知识点理解:
(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恋爱关系、亲属关系、同学情谊关系、戏谑行为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平等、互不隶属、相互独立。国家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与其他民事主体具有平等地位。
(3)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特别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都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
真题:
(2018年单选)甲邀请网友乙共进烛光晚餐,乙欣然答应,甲为此花费千元准备,但当日乙因故未能赴约,也未及时通知甲,致使甲准备的食物浪费。关于乙对甲的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B.应承担违约责任
C.应承担侵权责任 D.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一)调整对象的不同: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财产权关系和人身权关系)
1、财产法律关系:是指与财产有关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的归属和流转而形成的,用于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权不具有专属性,可以转让、抛弃和继承。如:物权关系、买卖合同关系等。
2、人身法律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的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权大多具有专属性,不可转让和继承。如:姓名、名誉、荣誉权关系、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关系。
(二)主体范围的不同: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
1、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如:物权、人身权法律关系等。
2、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如:债权。
(三)实现方式的不同: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
1、物权关系是指以物为客体所形成的法律关系。
2、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与义务人的一定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